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(记者张建林)昨日 ,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《关于推进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 守护长江母亲河 促进我省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的决定》 。其中提出 ,要切实贯彻长江保护法 的系统观念,依法破解制约长江大保护 的热点、难点、痛点问题。
《长江保护法》是 我国第一部流域法 ,是“共抓大保护、不搞大开发” 的长江基本法,将于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 。湖北是长江干线径流里程最长省份 ,是三峡库坝区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所在地,是长江流域重要水源涵养地和国家重要生态屏障。为推动《长江保护法》全面贯彻实施 ,组织和动员全省上下用法治力量守护好长江母亲河,促进 我省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,省人大特作出上述《决定》 。
《决定》提出,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包括发展规划、空间规划 、专项规划、区域规划在内的长江流域规划体系 。《决定》明确 ,严格控制水能资源开发利用 ,对 小水电全面开展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,不符合生态保护要求 的 ,予以分类整改或者采取措施逐步退出 。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 公里范围内新建 、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。禁止在长江流域河湖管理范围内倾倒 、填埋、堆放、弃置 、处理固体废物。严格执行长江流域禁渔规定,制定垂钓管理制度 ,规范垂钓行为 ,持续巩固长江禁捕退捕成效 。实施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,对长江流域珍贵 、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实行重点保护 。
《决定》要求,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长江保护协调联动机制,实行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,建立主要负责人约谈制度 。要重拳出击 ,依法对流域各类保护、开发 、建设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,依法打击破坏流域生态系统 的违法行为 ,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,协同查处跨行政区域 、重大违法案件。